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浏阳市洞阳镇鲜果纳福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钟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81MA4PAXDF7C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浏阳市洞阳镇牛泸路1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浏市监处罚〔2023〕520号
2023年7月20日,本局委托承检机构“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板栗味沙糕(糕点)”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抽样。经检验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宁乡县湘缘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23-04-04”的食品“板栗味沙糕(糕点)”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28日依法将《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告知书》(浏市监检鉴结〔2023〕0000465号)和《检验报告》(№:JDLYL20232130)送达给了当事人并对其营业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食品,已销售完毕。当事人留存了上述食品“板栗味沙糕(糕点)”的进货凭证,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未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未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因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已于2023年3月29日被我局依法行政处罚(浏市监处罚〔2023〕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板栗味沙糕(糕点)”时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合格证明文件,属于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102.4元; 2、处以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3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