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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顺捷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武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22MA34CRE12L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浦城县莲塘镇莲塘路10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南浦交执﹝2024﹞立字第445号
2024年7月25日,根据南运输明电﹝2024﹞11号文件,我单位执法人员陈辉、黄惠伦到进行浦城顺捷运输有限公司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属车辆闽H98531驾驶员在五月份存在46次疲劳驾驶情况,同时该公司未对该车驾驶员进行约谈教育和通报。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浦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19
2
闽南松交执﹝2023﹞罚字第91号
浦城顺捷运输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200.00元
松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3-09-28
3
衢路政罚﹝2023﹞21383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5月02日08时16分,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峡口)江山市G205国道K1851+600非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浦城顺捷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浦城顺捷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壹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江山市建设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壹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3213.00元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27
4
闽南松交执﹝2023﹞罚字第48号
2022年5月30日14时45分,闽H-9675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G353线K268+900﹝花桥长衍村﹞路段时,被松溪县交通运输局设置的路面动态称重仪检测,经检测、复核,确认该车﹝6轴﹞车货总重为76.75吨,总质量限值49吨,超限27.75吨,超限率56.63%。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认定标准,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现场电子情报板已将卸载信息及卸载地点告知驾驶人,驾驶人未按告知前往卸载地点自行卸载超限部分货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提交该车《普通公路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现场检测信息单》,申请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元整
8100.00元
松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3-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