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曲靖市马龙区康安诊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刚琴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04MAE572KWXQ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张安屯街道(张安屯新集镇房屋,10栋08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530304马卫医罚决﹝2026﹞002号
曲靖马龙康安诊所有限公司内科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案违反医疗机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的
曲靖马龙康安诊所有限公司内科诊所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试行)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规定 , 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10000.00元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
2026-01-12
2
530304马卫医罚决﹝2025﹞002号
曲靖马龙康安诊所有限公司外科诊所超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因本人原因未经注册从事医疗活动的
曲靖马龙康安诊所有限公司外科诊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22000元的行政处罚。
22000.00元
曲靖市马龙区卫生健康局
2025-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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