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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韩之派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大取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MA285JLHX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对务路23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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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苍市监处罚〔2025〕931号
2025年9月9日,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位于苍南县灵溪镇对务路230号温州韩之派贸易有限公司送达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显示该公司经营的发刻舒焦发蛋白洗发乳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批次化妆品已无库存,当事人仅能提供进货查验制度(未填写供应商)与相关制度文件,无法提供供应商相关资料、相关进货票据与出厂检验报告。
当事人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仅能提供进货查验制度(未填写供应商)与相关制度文件,无法提供供应商相关资料、相关进货票据与出厂检验报告的行为属于未完全执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以及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50元;2、对当事人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1000元;3、对当事人未完全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4、对当事人未完全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5、罚没款合计11950元,上缴财政。
11500.00元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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