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培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2MA6L1HUN88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景山路口与昆河公路交口处景山加油站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7
(2024)云0381民初7448号
返还原物纠纷
温**
高**
宣威市人民法院
2
2021-10-25
(2021)云0181民初369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岩*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公司,王**
安宁市人民法院
3
2021-07-09
(2021)云2504民初20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水支公司,李*,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中心支公司,黄**,弥勒沁晖商贸有限公司,杨**
弥勒市人民法院
4
2020-04-09
(2020)云2504民初7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公司,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杨*,杨**
5
2020-04-09
(2020)云2504民初7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杨*,杨**,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公司
弥勒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18
(2024)云0381民初7448号
返还原物纠纷
温**
徐**,张**,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宣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18
2025-11-14
(2025)云0822民初6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与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23263.38元
民事案件
2
2020-10-20
2020-05-13
(2020)云2504民初7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与杨**、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411.6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9-15
2020-09-07
(2020)云25民终11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公司、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2-07
2020-01-13
(2020)云2504民初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杨*、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2-07
2020-01-13
(2020)云2504民初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与杨*、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2-07
2020-01-13
(2020)云2504民初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杨*、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红交综开罚﹝2025﹞0198号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罚10000元
10000.00元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2
云红交综个罚﹝2025﹞0136号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云G96155 )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云G96155 )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处罚2000.0元
2000.00元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5-11-07
3
云红交综开罚﹝2025﹞0064号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案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处罚10000.0元
10000.00元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5-09-18
4
云红开远交罚﹝2025﹞0026号
2025年03月19日16时00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勇光、雷勇等人到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通过动态监控平台显示发现车辆超速行驶11条,疲劳驾驶车辆32辆,无教育分析及处罚台账。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前整改完毕,2025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现有营运车辆110辆,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该公司专职监控人员配置最低不少于2人,但其公司动态监控人员只有1名人员,且该监控员并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职,经调查取证,该公司行为属未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及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该行为已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5年03月19日16时00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勇光、雷勇等人到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通过动态监控平台显示发现车辆超速行驶11条,疲劳驾驶车辆32辆,无教育分析及处罚台账。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前整改完毕,2025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现有营运车辆110辆,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该公司专职监控人员配置最低不少于2人,但其公司动态监控人员只有1名人员,且该监控员并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职,经调查取证,该公司行为属未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及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
2000.00元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5-04-30
5
云红交综泸罚﹝2025﹞0025号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云G94571号车涉嫌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案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云G94571号车涉嫌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处罚当事人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5-03-05
6
云红交综开罚﹝2024﹞0061号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罚10000.0元
10000.00元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08-09
7
云红交综开罚﹝2024﹞0060号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罚5000.0元
5000.00元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08-08
8
云昆安宁交罚﹝2024﹞0191号
经查明,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用其所属的云G89715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沙石,于2024年04月30日11时42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处被治超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103.35吨,超限72.35吨;并且存在使用翻牌器隐藏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的行为;另查明,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云G89715号四轴重型货车司用其所属的云G89715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沙石,于2024年05月19日19时01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处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84.3吨,超限53.3吨;并且存在使用翻牌器隐藏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的行为;再查明,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用其所属的云G89715号四轴重型货车运输沙石,于2024年05月22日18时26分途经S215省道昆孟线K9+060M处被技术监控记录,车货总重90.55吨,超限59.55吨;并且存在使用翻牌器隐藏号牌躲避电子监控的行为;
罚款共计86000元
86000.00元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03
9
云文交综砚罚﹝2024﹞2038号
2024年4月9日,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赵兴标、海彤等执法人员在平远镇回龙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吴航兵驾驶云G97277号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执法现场,经查,吴航兵驾驶云G97277号重型自卸货车从开远运送熟料到文山,运费是1400元,该车属于开远市滇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是:532502006678,《道路运输证》号为:滇交运管开远字532502024984号,该车《道路运输证》上的长、宽、高分别为11940毫米、宽2550毫米、高3980毫米,当事人在云G97277号车车体栏板处加高了600毫米的钢板。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