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龙马铸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曲锋增 |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502MA13PBXY6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镇科尔沁工业园区忠铝大街以北霍煤大街以南内蒙古龙马铸造有限公司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7
(2024)内0502民初11620号
合同纠纷
内蒙古龙马铸造有限公司
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科)应急罚﹝2025﹞行政执法大队3号
2025年4月28日,科尔沁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举报,对内蒙古龙马铸造有限公司生产准备车间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1.未进行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2.未进行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未进行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新审查;4.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5.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竣工验收;6.未进行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7.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等设施与周边的距离不符合要求;8.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5000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105000.00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应急管理局
2025-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