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南保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NI NI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MAD8XRQQXY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社区滇池路1300号(负一层、一至四层、顶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度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6号
云南保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擅自投入使用、营业。2025年5月19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杨万龙、梁丽在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核查过程中,现场检查发现云南保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1.申报的面积与现场面积不符,消防许可为1至4层,实际使用为负一层至四层;2.地下一层2号排烟机房入口处总管上设置的排烟防火阀关闭后不能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5.2.2条第5款的要求;3.地下一层2号排烟机房管道穿越防火隔墙的孔隙未采取防火封堵措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3.4条的要求;4.地下一层多处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缺失,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5.1条的要求;5.中庭自然排烟窗(口)未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上,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3.3条的要求;6.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采用子母门,子门处于锁止状态,且不满足自行关闭功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7条的要求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5.1条第3款的要求;7.2号楼梯一层至二层转角处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5条第2款的要求;8.2号楼梯间一层至二层未设置疏散照明,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9条第1款的要求;9.2号楼梯间一层通往二层的楼梯段墙上开设孔洞,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8条第5款的要求;10.灭火器箱外形尺寸不符合《灭火器箱》XF139-2009第4.3条的要求;11.楼顶排烟风机房防火隔墙,楼板采用彩钢夹心板分隔,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3条第5款的要求;12.西北面外围消防车通道上树木影响消防车通行,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的要求;13.配电室防护区除泄压口外的开口不能自行关闭,不符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3.2.9条的要求;14.厨房的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3条第2款的要求;15.餐厅就餐区域的疏散门为折叠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6条的要求;16.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正常照明非消防电源,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10.1条要求;17.酒店多处常闭式防火门常开,未粘贴标识,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5.2条的要求;18.现场抽查单位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发现员工不熟悉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相关内容;19.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人员为4人,缺2人;违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属于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消防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单位积极配合整改违法行为,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应予从轻处罚
给予云南保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0元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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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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