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龙虎山天师板栗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子晨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05787762194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天师府路15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6
(2025)赣0121民初102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鹰潭市龙虎山天师板栗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5〕41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月1日与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毛嫂食品商贸行签订协议,授权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毛嫂食品商贸行使用“天师”品牌和“6954547100”段号条形码生产豆角干,协议并未体现转让金额,无法确定违法所得。上架涉案的豆角干外包装标注生产商为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毛嫂食品商贸行,条形码为6954547100225。
经执法人员查询,上述条码显示企业名称为鹰潭市龙虎山天师板栗食品有限公司,显示条码状态为“经查,该厂商识别代码已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注册,编码信息已按规定通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涉案商品平台销售数据确定,上述涉案的豆角干进货价格为20元/盒,销售价格为29.8元/盒,进货数量为240盒,销售数量为185盒,下架数量为55盒(2025年9月20日下架),销售货值金额共计5513元,平台各类退货共计63盒,实际销售122盒。
处3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30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