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朋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22MA3P80316K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庆淄路19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3
运输合同纠纷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莱州市宇众物流有限公司,张**
莱州市人民法院
2
2025-07-04
追偿权纠纷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锁*,曲**,宿**
莱州市人民法院
3
2025-05-30
追偿权纠纷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锁*,宿**,曲**
莱州市人民法院
4
2023-07-21
(2023)鲁0114民初5669号
运输合同纠纷
济南东方欣宇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李**,于*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5
2023-03-15
(2023)鲁1681民初48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福润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张*
邹平市人民法院
6
2023-03-14
(2023)鲁1681民初48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福润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张*
邹平市人民法院
7
2023-03-01
(2023)鲁1681民初488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福润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张*
邹平市人民法院
8
2020-06-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成**,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
高青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4
2023-09-19
(2023)鲁1681执2074号
运输合同纠纷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张*等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000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2-09-28
2022-09-06
(2022)鲁1681执保2960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张*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90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20-07-24
2020-06-30
(2020)鲁0322民初10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成**、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9306.76元
民事案件
4
2020-02-29
2019-12-20
(2019)鲁0322民初26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成**、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783202502349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决定给予罚款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寿光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9
2
370321202500239
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违法程度为“较轻”,在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1050.00元
桓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3
J370683202400193
2024年11月18日10时30分,莱州市交通运输局沙河中队执法人员在G206莱州市国锋装载机配件有限公司处对王艳丰驾驶的鲁CM6059(黄色)、鲁C7T70挂(黄色)号车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傅兆鹏、姜林峰向王艳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王艳丰驾驶鲁CM6059(黄色)、鲁C7T70挂(黄色)号车由辽宁省大连市往山东省淄博市运输纸壳,王艳丰提供了该车《道路运输证》,但提供不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王艳丰与执法人员共同测量鲁C7T70挂(黄色)号车,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150mm、总宽度3000mm、总长度13750mm。执法人员依法将车辆保存于莱州市顺安停车场。经录像取证,驾驶员王艳丰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有现场录像、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证件复印件、车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
罚款壹佰元整
100.00元
莱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18
4
J370283202400283
2024年08月29日 18时38分,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平度市G308国道与柳州路路口南200米处对孙民峰驾驶的鲁CP7183(黄色)/鲁CJ845超(其他)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张振风、宫辉现场向孙民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孙民峰驾驶鲁CP7183(黄色)号车牵引的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鲁CJ845超(其他)号车,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经调查: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无陈述、申辩内容,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证据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8-29
5
J371324202400207
2024年03月01日 16时00分,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兰陵县兰陵高速出口对李林驾驶的鲁CL8877(黄色)鲁C88S9挂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飞雅****、金伟****向李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李林不申请回避,现场调查发现,李林所驾驶挂车为重型平板半挂车,现场无法出示与该挂车相符的道路运输证和其它有效证明 。经调查认定: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程度无。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录像,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01
6
371623202300559
2023年06月02日 11时30分,无棣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春生付春林在无棣县西小王乡实施执法检查,王前进驾驶鲁CR8182(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鲁CC564超(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运载的钢管(铸件、不可解物体),车货总高度为4.23米、宽度3.2米、长度21米,对涉案车辆驾驶员进行了调查询问,该车是淄博腾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对涉案现场布置了安全警示区域,告知当事人具体涉嫌违法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车辆超限在公路上擅自行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属于载运不可解体物品,在接受调查处理完毕后,需要继续行驶公路的,应当依法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现场开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属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长、宽、高超限)的违法行为。证据:勘验笔录、询问笔录、交通执法现场照片、交通执法现场视频资料。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