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通至盛珠宝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翁志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CD55LX5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大新路47号(原疾控中心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4〕12号
经查:当事人仙桃市通至盛珠宝店经营者翁志林于2020年8月开始,协助管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在湖北省仙桃市龙华山办事处大新路47号(原疾控中心门面)“中国黄金”门店,其时该门店登记经营主体为仙桃市国容金店,经营者为张国容,成立日期为2017年6月7日。时任经营者张国容在其店大门右侧墙面上镶有“中国黄金 央企品牌 信赖首选”字样,并在左侧墙面上贴有一张标有“中国黄金 5G精品黄金:第5代最新工艺黄金,……是目前市场最受时尚女性喜爱的黄金工艺之一。”等内容的宣传海报。2023年3月,当事人经营者翁志林接手该店,并于2023年3月24日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仙桃市通至盛珠宝店。2023年8月14日,上述宣传涉嫌违法被我局查获。截至2023年11月7日,当事人不能提供“中国黄金 信赖首选”、“中国黄金 5G精品黄金:第5代最新工艺黄金,……是目前市场最受时尚女性喜爱的黄金工艺之一。”相关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行为给予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