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倪崇奕注册资本:5168.75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1678497233K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20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13
(2025)闽0981民初404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朗辰(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12-11
(2025)闽0981民初404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朗辰(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12-09
(2025)闽0981民初404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朗辰(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4
2025-11-20
(2025)闽0981民初404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朗辰(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5
2025-08-28
(2025)闽0981民初28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6
2025-07-07
(2025)闽0981民初38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福建省宁通路桥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7
2025-06-26
(2025)闽0921行初63号
罚款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霞浦县人民法院
8
2025-04-22
(2025)闽0981民初106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9
2025-03-11
(2025)闽0981民初38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福建省宁通路桥有限公司
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4-12-19
(2024)闽09民终15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12-18
(2022)闽0981民初25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朗辰(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福安市人民法院
2
2020-06-16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丛贸再生物资有限公司,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刘**,杨**,杨**
执行文书、拍卖
福安市人民法院
3
2020-06-04
(2019)闽72民初993号
执行异议之诉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厦门海事法院
4
2019-09-10
执行异议之诉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厦门海事法院
5
2019-09-10
执行异议之诉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厦门海事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24
2022-02-22
(2022)闽09执异11号
其他案由
福建丛贸拆船有限公司、刘**等其他案由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3-12
2021-07-26
(2020)闽09民初48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林**、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07
2021-11-30
(2021)闽0981民初51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谢金坤、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30
2021-12-15
(2021)闽09执复103号
对下级法院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
福建丛贸拆船有限公司、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对下级法院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9-14
2020-10-26
(2020)闽0981执恢6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1-18
2020-11-20
(2020)闽0981民初5026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安市白马制氧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23
2020-09-15
(2020)闽0981执异9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福安市白马制氧有限公司、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12-18
2020-10-21
(2020)闽0981民初45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肖**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917.77元
民事案件
9
2020-11-30
2020-10-16
(2020)闽0981民初475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福建丛贸拆船有限公司与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9-30
2020-04-01
(2020)闽0981民初41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33606.8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城综罚﹝2025﹞102-1号
经查实,福安市溪北洋隧道两端非机动车及人行交通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位于福安市溪北洋新区,建设单位是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林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双方于2022年3月24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总工期180个日历天,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8451854元。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1日开始动工建设,2023年7月5日竣工验收。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8日补办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2年7月13日,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已完成建安工程费投资600万元。综上所述,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对福安市溪北洋隧道两端非机动车及人行交通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建设,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市住建局便函﹝安建工管﹝2022﹞288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阮晓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安继国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福安市溪北洋隧道两端非机动车及人行交通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情况说明、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溪北洋隧道两端非机动车及人行交通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1﹞59号﹞、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安市溪北洋隧道两端非机动车及人行交通系统提升改造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的意见﹝安自然资审规﹝2023﹞99号﹞、安继国询问笔录等在案佐证,足以认定。
对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18451854元1%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184518.54元。
18636372.54元
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0-15
2
安城综罚﹝2025﹞9号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福安市坂中乡的福安市富春大道三期工程A2标段﹝五洲山隧道﹞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及未办理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对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50000.00元
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2-06
3
安城综罚﹝2024﹞48-1号
经查实,福安市委党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中专﹝电大﹞“三校合一”项目﹝以下简称:“三校合一”项目﹞,项目所在地位于溪北洋新区,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60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6870.66万元,后因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内容变更,经组织专家审查,同意该项目概算总投资调整为人民币19003.66万元。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三校合一”项目分为10项,分别与不同承包单位签订如下合同:“三校合一”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96503220.96元﹞、“三校合一”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7069434元﹞、“三校合一”建设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9380676元﹞、“三校合一”建设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2449000元﹞、“三校合一”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346000元﹞、“三校合一”项目绿化景观及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5714927元﹞、“三校合一”专变电项目《采购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1949165元﹞、“三校合一”智能化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12298472元﹞、“三校合一”建设项目室外强弱电线路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2675773元﹞、“三校合一”建设项目500人会议室等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2911255元﹞。综上所述,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三校合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擅自将项目肢解发包,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市住建局便函﹝安建招﹝2021﹞函2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6份、采购合同复印件4份、福安市三校合一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7﹞3号复印件、福安市三校合一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9﹞1号复印件、福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25号复印件、福安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委党校、教师进修校、成人中专﹝电大﹞“三校合一”建设项目概算调整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0﹞68号﹞、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询问笔录等在案佐证,足以认定。
对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项目合同价人民币126323677.96元0.5%的罚款,即人民币631618.38元。
126955296.34元
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1-20
4
安城管罚﹝2024﹞48-1号
经查实,福安市委党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中专﹝电大﹞“三校合一”项目﹝以下简称:“三校合一”项目﹞,项目所在地位于溪北洋新区,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60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6870.66万元,后因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内容变更,经组织专家审查,同意该项目概算总投资调整为人民币19003.66万元。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三校合一”项目分为10项,分别与不同承包单位签订如下合同:“三校合一”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96503220.96元﹞、“三校合一”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7069434元﹞、“三校合一”建设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9380676元﹞、“三校合一”建设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2449000元﹞、“三校合一”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346000元﹞、“三校合一”项目绿化景观及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5714927元﹞、“三校合一”专变电项目《采购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1949165元﹞、“三校合一”智能化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12298472元﹞、“三校合一”建设项目室外强弱电线路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2675773元﹞、“三校合一”建设项目500人会议室等装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2911255元﹞。综上所述,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三校合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擅自将项目肢解发包,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市住建局便函﹝安建招﹝2021﹞函2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6份、采购合同复印件4份、福安市三校合一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7﹞3号复印件、福安市三校合一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9﹞1号复印件、福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25号复印件、福安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委党校、教师进修校、成人中专﹝电大﹞“三校合一”建设项目概算调整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0﹞68号﹞、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询问笔录等在案佐证,足以认定。
对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项目合同价人民币126323677.96元0.5%的罚款,即人民币631618.38元。
126955296.34元
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1-20
5
安城综罚﹝2024﹞49号
经查实,甘棠第二中心小学幼儿园﹝一期﹞项目工程,工程地点:福安市甘棠镇;工程开工日期:2019年6月24日,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7月9日,工程合同工期:330天。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5245760元。于2019年6月21日办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2226201906210101﹞。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甘棠第二中心小学幼儿园﹝一期﹞项目工程进场施工。该项目于2020年7月9日完成竣工验收。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甘棠第二中心小学幼儿园﹝一期﹞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后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对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30000.00元
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12-04
6
安城管罚﹝2024﹞49号
经查实,福安市富春大道三期绿化﹝苗木种植、养护﹞项目,项目所在地位于坂中乡,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福建省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合同签约价为人民币8139924元。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法定招标程序发包,建设单位将项目以参照政府采购方式将采购信息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没有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综上所述,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福安市富春大道三期绿化﹝苗木种植、养护﹞项目的建设单位,存在规避招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市住建局便函﹝安建工管﹝2022﹞函9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询问笔录等在案佐证,足以认定。
对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8139924元的5‰的罚款,即处罚款人民币40699.62元。
40699.62元
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9-18
7
安市监溪罚字﹝2024﹞3号
2023年9月13日,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福安市溪北洋新区进仕东1号中共福安市委党校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正在使用的电梯未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50000.00
50000.00元
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2
8
安城管罚﹝2023﹞33-1号
经查实,你司于2019年3月4日与施工单位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甘棠第二中心小学幼儿园﹝一期﹞项目工程进场施工。该项目于2020年7月9日完成竣工验收。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甘棠第二中心小学幼儿园﹝一期﹞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00000.00元
福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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