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七星关区罗永庆电器专卖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永庆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02MA6GQ0F69K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七星关区燕子口镇燕子口社区振兴组5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3]1584号
经查明,当事人称于2022年从湖南商会供货商处以380元/台的价格购进1台标称为广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其正面贴有“中国能效标识”,内容有“生产者名称: 规格型号: 热效率(%)59 额定热负荷(KW)3.8 灶具类型:嵌入式大气式灶 依据国家标准:GB30720-2014”,其侧面铭牌内容有“家用燃气灶,产品型号:JZY-A,出厂编号:D016,燃气类别:液化气(20Y),额定压力:2800P,生产许可证编号:XK21-007-02021,报废年限:8年(售出当日起),额定热负荷:左:电磁炉 右4.5KW,执行标准:GB16410-2007 GB-30720-2014,广欧科技有限公司,出厂日期:2021-10”等字样,并标有“CCC”标识。至2023年11月6日被本局查获时止,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家用燃气灶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当事人以450元/台的价格进行销售,未销售出,直至被查获时,剩余1台。按当事人陈述的销售价格计算,货值金额450(450*1)元。 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过程中,未履行索证索票及查验义务,不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证据及证明事项 证据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证据二:《现场笔录》1份、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销售列入目录未经认证的产品的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列入目录未经认证的产品的事实; 证据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产品未经认证的事实; 证据五:《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事实; 证据六:《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七星市监强字〔2023〕10-23号),证明依法查封当事人列入目录未经认证的产品的事实。 以上证据经当事人、被调查人及相关证明人签字确认,并经查证属实。
罚款0.06万元#
6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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