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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盛易汇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江伟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0508MA1XWGFK66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苏州市南园南路5号南环汇邻广场五号楼负一层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姑苏市监处罚〔2026〕54号
当事人销售的“至尊双层纱床单”经抽样检验,纤维含量项目和断裂强力项目不符合GB/T22796-2021标准规定的合格品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论没有异议。 经查,当事人被抽检的“至尊双层纱床单”的供货商为吴中区木渎阿汤针织品商行,当事人进货时查验了该供货商资质材料,但未查验被抽检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当事人与该供货商是联营合作模式,供货商将产品送至当事人经营场所上架销售,按销售额定期结算。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12月10日购进10条和2025年2月7日购进15条“至尊双层纱床单”。该产品共售出19条,销售价格大部分时候是34.8元/条,期间有过两次打折活动,折后价格分别是17.4元/条和20.88元/条。该产品除1条备样在当事人处保存,剩余库存5条均已退回供货商。经核算,涉案产品总销售金额为602.04元,成本金额为419.91元。故确认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76.04元,违法所得182.13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制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六十条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处罚金额为:600元、没收金额为:182.13元
600.00元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8
2
姑苏市监处罚〔2023〕第Z0269号
2023年2月7日,本局委托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当事人销售的RT-8213W型“移动式插座”和RT-7123U型“延长线插座”进行监督抽查(被抽检产品,生产企业:宁波荣特电器有限公司,执行标准:GB/T2099.7-2015、GB/T1002-2008,抽查批次号:Z202301050020、Z202301050021)。经检验,被抽检“移动式插座”的“延长线插座的结构”项目未标识接线横截面积,不符合GB/T 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99.7-2015《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第14章的技术要求,确认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延长线插座”的“耐热”项目的实测结果为“压痕直径5㎜”,不符合GB/T 2099.1-2008、GB/T 2099.7-2015第25章的技术要求,“标记和说明”项目中未标识额定频率、额定电压未包含220v,不符合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1.7条款的技术要求,“电器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项目中“最小电器间隙”、“最小爬电距离”的实测值均为“加强绝缘&;#x3C;5.5㎜”,不符合GB 4943.1-2011第2.10条款的技术要求,确认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3月2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被抽检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2023年5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店内有相同规格型号的“移动式插座”、“延长线插座”在售,数量各7个,本局依法予以扣押。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为查明事实,本局于2023年5月4日予以立案调查。 现查明,涉案产品是当事人从常熟市金聚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其中,当事人共采购RT-8213W型“移动式插座”20个(采购价12.5元/个),累计售出10个(销售价17.8元/个,销售额178元)、退货3个(均为抽样备品,当事人收到检验不合格结论后退回供应商)、本局依法扣押7个;当事人共采购RT-7123U型“延长线插座”23个(采购价37元/个),累计售出13个(销售价55元/个,销售额715元)、退货3个(均为抽样备品,当事人收到检验不合格结论后退回供应商)、本局依法扣押7个。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涉案产品的购销单据和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及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材料。 本案中,当事人销售涉案RT-8213W型“移动式插座”的货值金额为20个×17.8元/个=356元,违法所得为178元-10个×12.5元/个=53元;当事人销售涉案RT-7123U型“延长线插座”的货值金额为23个×55元/个=1265元,违法所得为715元-13个×37元/个=234元。
罚款金额1,6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7元;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600.00元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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