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千品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财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03MA323JP28B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中平路158号中平花园2#、3#、4#楼连体14店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台市监苍处罚(2023)251号
经查,据当事人陈述,其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于2023年3月初从微信好友昵称冷爷和昵称咯咯咯咯处购进卷烟置于店内待销,购进数量是:真龙(美人香草)0.7条、云烟(细支云龙)0.8条、娇子(宽窄好运细支)0.8条、南京(雨花石)0.5条、七匹狼(纯境)0.5条、芙蓉王(硬细支)0.7条等,总计伍拾肆个品种,肆拾伍条贰包整。截止案发,当事人已销售中华(硬)1条、进价每条420元、销价每条450元;七匹狼(红)2条、进价每条120元、销价每条150元;芙蓉王(硬) 1条、进价每条230元、销价每条250元;红双喜(软经典)1条、进价每条90元、销价每条110元;七匹狼(豪迈)2条、进价每条90元、销价每条110元;七匹狼(纯境)1条、进价每条130元、销价每条160元;共销售1650元,盈利230元。剩余库存涉案卷烟被福州市城南烟草专卖局先行登记保存,该批卷烟经烟草部门依法鉴别为真品卷烟,先行登记保存卷烟货值9264.35元本案货值金额共计10914.35元,销售额计1650元,违法所得计230元。因当事人无进出货单据,故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以当事人陈述笔录为据。 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停止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消除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应予以从轻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经研究,决定责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0元;
2.罚款人民币22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430元。
罚款(2200元),没收违法所得(230元)
2200.00元
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