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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尹祖坤注册资本:15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803063266340P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南侧商贸城西科技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9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锦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飞驰置业有限公司,张*,韩**,张**,淮安市飞翔废纸收购有限公司,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泗阳领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江苏飞驰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飞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鹏飞纸制品有限公司,张**
泗阳县人民法院
2
2025-05-06
(2025)苏0803民初4284号
劳动争议
许**
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飞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2
(2024)苏13民终474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锦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张**,淮安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宿迁志伟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飞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马**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10-23
(2024)苏1323民初652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锦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马**,张*,江苏飞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淮安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志伟置业有限公司
泗阳县人民法院
5
2023-09-13
(2023)苏0803民初72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京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6
2023-05-30
(2023)苏0803民初34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徐**,韩**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7
2022-06-24
(2022)苏0803民初3993号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淮安东南加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8
2022-06-01
(2022)苏0803民初3311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江苏万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9
2022-03-31
(2022)苏0803民初16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
孙*,顾**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10
2022-02-24
(2022)苏0803民初16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
孙*,顾**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9
责任纠纷
锦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宿迁飞驰置业有限公司;泗阳领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飞驰建设有限公司;江苏飞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淮安市鹏飞纸制品有限公司;韩汝环;张玉珍;张飞;马艾林;张晓玲;淮安市飞翔废纸收购有限公司;宿迁志伟置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泗阳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8
2022-06-20
(2022)苏0803民初3993号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淮安东南加固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20
2022-06-13
(2022)苏0803民初3311号
所有权确认纠纷
江苏万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等所有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4-02
2022-03-28
(2022)苏0803民初16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顾**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15
2021-11-01
(2021)苏0803民初455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伏**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淮市监处罚〔2026〕3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2日召开股东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形成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5300万元减至3000万元的决议。当事人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但当事人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未在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2024年5月18日,傅容接受当事人委托,向登记机关提出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登记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和江苏飞驰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担保说明。其中提交的债权债务担保说明中,当事人明确表示公司已于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全体债权人。2024年6月5日登记机关予以核准变更登记,当事人的注册资本由15300万元减至3000万元。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债权人明细清单,在2024年4月2日减资决议作出期间,当事人的债权人为江苏淮商置业有限公司、淮安市腾腾建材有限公司、淮安市彬彬置业有限公司,上述债权人在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2日均未收到当事人的减资的通知。
当事人在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但当事人并未按照法定要求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且向登记机关提交虚假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取得了减资变更登记。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五万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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