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东孚宾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美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27MA2KD5JT1P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16、418号,明珠花园39幢、41幢二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144号
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16、418号,明珠花园39幢、41幢二层的淳安千岛湖东孚宾馆(经营者:叶美玉)一楼值班室仍有一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三十二项之规定,该单位不属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众聚集场所,该违法行为属于较轻违法行为
给予淳安千岛湖东孚宾馆一楼值班室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的处罚
1100.00元
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