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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祥森蔬菜批发配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文国注册资本:0.00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30481MA4M17164B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耒阳市农副产品批发大市场5栋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耒综执﹝2023罚字1247号
经查,2023年3月10日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耒阳市第三中学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抽取样品红椒经湖南韬谱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验项目:啶虫脒,噻虫胺,丙溴磷等5项。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No:TPCJ23030960)。事后,执法人员根据第三中学提供的进货票据对耒阳市祥森蔬菜批发配送进行了朔源核查,经查,当事人存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属实。 现查明,当事人经营的红椒于2023年3月9日采购自郴州市北湖区天天乐蔬菜批发部。该批次商品红椒共购进数量20.5kg,采购价5.40元/kg,销售价格16元/kg,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销售4.5kg至耒阳市第三中学,12.5kg至耒阳市精神病医院,还有3.5kg当事人陈述是当天进货时使用的工具(箩筐),但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实,故办案人员不予采纳。以上货值金额计328元,违法所得计328元。 当事人在我队调查时,现场提供了供货商的资质证明、进货票据以及涉案产品的检验报告。
没收当事人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红椒)的违法所得328元,并处罚款5000元。 罚没款共计5328元。
5000.00元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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