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通山县云瑞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阮文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24MA4CNDAP43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通山县通羊镇古塔社区水岸花园桥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山市监处罚〔2026〕93号
经查明,当事人客房内提供客人使用的“洗发水”、“沐浴露”各一瓶,为当事人使用购进的乐芙臣去屑控油清爽柔顺洗发水和乐芙臣沐浴露自行分装,未添加其他成分,分装过程无法保证生产分装所要求的环境。当事人经营的乐芙臣去屑控油清爽柔顺洗发水和乐芙臣沐浴露是从淘宝网商家购进的,乐芙臣去屑控油清爽柔顺洗发水购进1瓶,购进金额264元每瓶,乐芙臣沐浴露购进1瓶,购进金额264元每瓶,合计货值金额计528元。因当事人客房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没有收费,故无法计算当事人的违法所得。2026年4月2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一份自查整改报告及整改相关材料,已将上述事实问题整改完毕。...[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