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西中海金源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霆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005885053405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运城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邑东路与纬二路交叉口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运开管罚决ZZ﹝2024﹞3号
2024年8月28日对该公司“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抽取地下水使用”一事进行现场调查询问,经过调查询问发现该公司自2011年12月开始使用自备井取水,每月用水量约120㎥,用于生活及生产附属用水。
2024年8月28日对该公司“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抽取地下水使用”一事进行现场调查询问,经过调查询问发现该公司自2011年12月开始使用自备井取水,每月用水量约120㎥,用于生活及生产附属用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的规定和《运城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执行基准(试行)》
20000.00元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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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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