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5MA6W10G47Q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1号凯瑞大厦B座1301/13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03
(2024)陕0116民初208号
健康权纠纷
刘**
闵**,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06
2024-06-04
(2024)陕0116民初208号
健康权纠纷
刘**与闵**、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4272.87元
民事案件
2
2021-05-25
2021-05-13
(2021)陕0116民初3257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丁**与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27
2020-10-29
(2020)陕0113民初197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03交罚﹝2026﹞177号
2026年 5月 26日 09时 3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西安市出租汽车综合监管平台检查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擅自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陕 ADH4561号车辆,并为其提供线上派发网约车订单服务。2026年 5月 13日 22时 48分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向陕 ADH4561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5月 13日 22时 59分结束订单,起点是翠华路莉莉延安沾沾(小寨陕西历史博物馆店),终点是雁塔区瓦胡同(雁展路)东门,订单金额 7.9元,订单号为 17864941480727。经调查,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 ADH4561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 5月 13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累计向陕 ADH4561号车辆派了 8单。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12
2
陕0103交罚﹝2026﹞176号
2026年 5月 26日 10时 5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西安市出租汽车综合监管平台检查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擅自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陕 AAM0591号车辆,并为其提供线上派发网约车订单服务。2026年 5月 13日 22时 17分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向陕 AAM0591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5月 13日 22时 45分结束订单,起点是红庙坡街道西宴美居酒店(西安龙首原地铁站店),终点是未央区经发新北居西南门,订单金额 14.7元,订单号为 17864939895768。经调查,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AAM0591号车辆在订单当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 5月 13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累计向陕 AAM0591号车辆派了 15单。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应予以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12
3
陕0103交罚﹝2026﹞182号
2026年 5月 28日 09时 3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西安市出租汽车综合监管平台检查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擅自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陕 AA55826号车辆,并为其提供线上派发网约车订单服务。2026年 5月 8日 07时 27分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向陕 AA55826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5月 8日 07时 38分结束订单,起点是柳雪路浅水湾澜园生活体验馆,终点是灞桥区西安滨河学校灞桥小学,订单金额 11.7元,订单号为 17864419072837。经调查,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 AA55826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 5月 8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累计向陕 AA55826号车辆派了 5单。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12
4
陕0103交罚﹝2026﹞181号
2026年 5月 28日 09时 5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西安市出租汽车综合监管平台检查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擅自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陕 ADG7055号车辆,并为其提供线上派发网约车订单服务。2026年 4月 27日 10时 03分,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向陕 ADG7055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4月 27日 10时 16分结束订单,起点是鱼化寨 RA桌球俱乐部,终点是未央区建章路与三桥新街交叉口,订单金额 17.5元,订单号为 17863287174491。经调查,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 ADG7055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 4月 27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共向陕 ADG7055号车辆派了 2单。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12
5
陕0103交罚﹝2026﹞179号
2026年 05月 27日 9时 1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陕 AAL1550号车相关的市民投诉期间,核查市民乘车时间2026年 5月 9日滴滴出行平台给陕 AAL1550号车派单情况,发现陕 AAL1550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为进一步核查问题,申请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擅自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陕 AAL1550号车辆,并为其提供线上派发网约车订单服务。2026年 5月 9日 12时 55分向陕 AAL1550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5月 9日 13时 03分结束订单,起点是文艺路|万著酒店(建筑科技大学李家村地铁站店),终点是西安三桥地铁站希尔顿欢朋酒店,订单金额 40.71元,订单号为17864531734547。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 AAL1550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 5月 9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共向陕 AAL1550号车辆派了 10单。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12
6
陕0100交罚﹝2026﹞030233号
2026年 5月 15日 10时 3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陕 0103交罚〔2026〕66号案件时,核查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给陕 AF45698号车辆派单情况,发现驾驶员(身份证号:6*****************6)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为进一步核查问题,申请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核查 2026年 1月 3日 12时 33分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向陕 AF45698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1月 3日 13时 13分结束订单,起点是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枣园街道办崇勇路三民馨苑小区附近三民馨苑小区西北门,终点是未央区东晋桃源缙福源西门,订单金额 34.3元,订单号为 17852742055371。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曹祥(身份证号:6*****************6)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06
7
陕0100交罚﹝2026﹞030185号
2026年 5月 22日 09时 2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西安市出租汽车综合监管平台检查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擅自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陕 AFS9953号车辆,并为其提供线上派发网约车订单服务。2026年 4月 17日 06时 37分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向陕 AFS9953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4月 17日 06时 59分结束订单,起点是丈八北路保利双水磨小区南区南门,终点是长安区万科二期安居工程公租房小区,订单金额 20.7元,订单号为 17862329419449。经调查,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AFS9953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 4月 17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累计向陕 AFS9953号车辆派了 10单。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应予以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04
8
陕0103交罚﹝2026﹞174号
2026年 5月 20日 15时 3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陕 UR653L号车相关的市民投诉期间,核查市民投诉 2026年4月 20日滴滴出行平台给陕 UR653L号车派单情况,发现陕 UR653L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为进一步核查问题,申请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滴滴出行平台2026年 4月 20日 11时 49分向陕 UR653L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4月 20日 12时 27分结束订单,起点是延兴门西安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科创孵化基地,终点是雁塔区保利双水磨小区南区南门,预估金额 30.71元,实付金额 29.5元,订单号为 17862724912880。2026年 4月 20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共向陕 UR653L号车辆派了 10单,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UR653L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应予以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04
9
陕0103交罚﹝2026﹞171号
2026年 5月 20日 9时 3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陕 A3Q46D号车相关的市民投诉期间,核查市民乘车时间 2026年 5月 3日滴滴出行平台给陕 A3Q46D号车派单情况,发现陕 A3Q46D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为进一步核查问题,申请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擅自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陕 A3Q46D号车辆,并为其提供线上派发网约车订单服务。2026年 5月 3日 0时 09分向陕 A3Q46D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5月 3日 0时 28分结束订单,起点是长安路赛格国际购物中心西 1门(小寨地铁站 D口旁),终点是雁塔区西安爱家闲庭民宿(安化门地铁站店),订单金额 10.3元,订单号为17863914750056。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陕 A3Q46D号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026年 5月 3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共向陕 A3Q46D号车辆派了 10单。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04
10
陕0103交罚﹝2026﹞172号
2026年 5月 20日 10时 3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陕 UN2093号车相关的市民投诉期间,核查市民乘车时间 2026年 4月 30日滴滴出行平台给陕 UN2093号车派单情况,发现滴滴出行平台存在未按时上传订单数据行为,为进一步核查问题,申请对该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滴滴出行平台 2026年 4月 30日 16时 05分向陕 UN2093号车辆派了 1单,2026年 4月 30日 16时 18分结束订单,起点是文景路西安市人民政府南门,终点是徐家湾西安高级中学南门,订单金额 7.20元,订单号为 17863606968783。2026年 4月 30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共向陕 UN2093号车辆派了 42单,以上订单信息均未共享至西安市网约出租综合智能监管一体化平台或其他政府监管平台,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 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
28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