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佰联百货销售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爱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02MAA7TAA27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文峰南路174号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钦南市监处罚〔2025〕320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6月至案发时止,擅自在钦州市钦南区文峰南路174号一楼的钦州市钦南区佰联百货销售超市内经营卷烟。2025年9月18日,我局联合钦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上述经营场所内查获共计19个品种10条卷烟,货值总额为人民币2347元。因当事人没有建立经营台账,办案人员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
按违法经营总额2347元的25%处以罚款,即罚款人民币587元,上缴财政。
587.00元
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5
2
钦南市监处罚﹝2023﹞238号
你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构成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 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责令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拟对你的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2888元
2888.00元
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