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运旺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加中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3MA60LMQH7F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嘉惠新城56号附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0
(2024)渝0113民初111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财运旺物流有限公司
李**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
2024-02-20
(2024)渝03民终107号
劳动争议
重庆强众亿商贸有限公司
程*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7-12
(2022)渝0231民初17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刘**,重庆财运旺物流有限公司
垫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8-31
2024-03-20
(2024)渝03民终107号
劳动争议
重庆某某亿商贸有限公司与程*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8-30
2024-07-30
(2024)渝0113民初111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某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39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仁怀应急罚﹝2026﹞5号
2026年1月24日,驾驶员袁开国驾驶渝DU295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D3Z5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沿仁怀市茅台镇往习水方向行驶至茅台镇双龙村时,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后,仁怀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该报告于2026年4月1日经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仁府函〔2026〕43号),并于2026年4月8日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经事故调查认定及批复同意:仁怀双龙“1·24”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55万元。属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庆财运旺物流有限公司(肇事车企业)在本次事故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该事故负管理责任。仁怀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经查:该事故系驾驶员袁开国驾驶重庆财运旺物流有限公司渝DU295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发生。该公司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负有以下管理责任:1.对事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存在失管失控。 2.未按规定对事故车辆驾驶员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培训教育工作不实。3.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车辆制动系不合格,超限运输的安全隐患。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事故负有责任。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55万元。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6年1月24日,驾驶员袁开国驾驶渝DU295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渝D3Z5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沿仁怀市茅台镇往习水方向行驶至茅台镇双龙村时,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后,仁怀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该报告于2026年4月1日经仁怀市人民政府批复(仁府函〔2026〕43号),并于2026年4月8日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经事故调查认定及批复同意:仁怀双龙“1·24”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55万元。属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庆财运旺物流有限公司(肇事车企业)在本次事故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该事故负管理责任。仁怀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经查:该事故系驾驶员袁开国驾驶重庆财运旺物流有限公司渝DU295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发生。该公司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负有以下管理责任:1.对事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存在失管失控。 2.未按规定对事故车辆驾驶员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培训教育工作不实。3.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车辆制动系不合格,超限运输的安全隐患。以上事实有 证据一、主体资格类证据:公司《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岗位设置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文件、谭向荣与周小凤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证明涉事单位及责任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证据二、车辆及驾驶员类证据:《车辆挂靠协议》、事故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技术档案、保险单等,驾驶员袁开国、胡定友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货物运输合同、出货单、过磅单等,证明事故车辆归属、驾驶员资质及事发时超载的事实。证据三、安全管理类证据: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汇编、培训计划、培训记录、隐患排查表、风险研判记录,司法鉴定意见,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明公司安全管理缺位、培训造假、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违法事实。证据四、仁府函〔2026〕43号文件(含附件《仁怀双龙“1.24”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提取该公司的相关资料 等证据证实。 以上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事故负有责任。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55万元。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二项 的规定,应当 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我局已于2026年5月 21日依法向你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你单位在2026年5月27日向我局提出申辩听证申请,我局于2026年6月10日举行听证会。 现参照《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第95项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00元
仁怀市应急管理局
2026-07-07
2
渝11503交执罚﹝2026﹞第0065号
重庆财运旺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合计执收:人民币壹仟元(¥1000.0)。1、执收项目:罚款;执收金额:人民币壹仟元(¥1000)。
10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5-12
3
渝231交执罚20260167
2026年03月05日08时50分箐口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对车辆渝DK1818记录,重庆财运旺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可分载物品的质量超限)情况(该车为3轴,车货总质量27800kg,超限量2800kg)
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1000.00元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4-13
4
梁155交执罚20260029
2026年1月9日,刘绍元、杜红平在准点治超联网管理系统发现梁平区菩萨顶非现场动态治超检测点(G318线K1932+0),渝DS1798号车2026年1月5日09时15分51秒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重量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情况;
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1000.00元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