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茂兴镇多多华宝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晓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22MA19RQC79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肇源县茂兴镇政府路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源市监处罚〔2024〕10000号
2024年5月23日我局接到12315平台投诉单,消费者投诉肇源县茂兴镇多多华宝商店经营过期食品,我局于2024年5月27日前往肇源县茂兴镇多多华宝商店对投诉线索进行核查,经核查,肇源县茂兴镇多多华宝商店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肇源县茂兴镇多多华宝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证明当事人身份情况;
2.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情况;
4.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张,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建议给予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
1、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5000.00元
-
2024-08-01
2
源市监茂罚[2024]64号
经查,肇源县茂兴镇多多华宝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证明 当事人身份情况;
2.现场笔录1份,证明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询问笔录1份 ,证明 当事人违法事实情况;
4.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张,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大庆市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