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金萍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3004129040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古林里津岐路西侧升云饭店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0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
2026-05-20
民间借贷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26-04-28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4
2026-04-27
民间借贷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5
2026-03-25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6
2025-08-08
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03-06
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8
2024-12-26
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三稽罚〔2025〕107号
你单位经营的“天津市北辰区地铁三号线丰产河地铁站停车场”2023年6月至2024年9月期间的收入未申报。你单位已于2024年12月24日对上述收入补充申报共计226617.81元,其中2023年6-12月补计收入93630.69元,补缴增值税937.52元,补缴城建税32.82元,补缴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3.44元,补缴企业所得税4681.54元,补缴滞纳金683.92元;2024年1-9月补计收入132987.12元,补缴增值税1330.3元,补缴城建税46.56元,补缴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33.25元,补缴滞纳金107.57元,上述税款于2024年12月25日补缴入库。经比对停车场收入软件截图与与提现软件截图,证实你单位未申报收入已进行补充申报并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4217.24元
4217.24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