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京洋百货徐寨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青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3MA4EKADT3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枣阳市杨垱镇余庄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6〕8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2021年3月30日经本局依法核准登记成立的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百货零售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其从事散装食品零售取得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另查明,当事人销售的标称湖北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活力28?柠檬洗洁精,于2025年5月13日从供货商孔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683MA4DBKER0Y)处购进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采购收货单显示,该批产品共购进60瓶,购进价格为7.1元/瓶,销售价格为7.9元/瓶,截止2025年11月20日本局立案调查之时,当事人已将上述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其中监督抽检销售2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本案货值金额为7.9元/瓶×60瓶=474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2008年11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第四条之规定,本案的违法所得为(7.9元-7.1元)×60=48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711.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48.00元。
合计罚没款:759.00元。
711.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