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衣美服装商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延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1MA82BP4A95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道长春道265号负一层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424号
经调查核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于2026年3月10日在给我局的商品条码协查专用复函中明确表述:“扭蛋磁力场景书”外包装标签上标注的商品条码6971359463157所对应的厂商识别代码697135946和 “小马宝莉磁力安静书”外包装上标注的商品条码6952800230399所对应的厂商识别代码69528002均已注销,“惊喜藏宝盒(产品型号:KK-5857)”外包装上标注的商品条码6988798858574所对应的厂商识别代码698879885码资源未分配。由此可以证实,上述商品条码6971359463157、6952800230399、6988798858574均属于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咔皮巴拉DIY造景安静屋”外包装上标注的条码2123456781540不是商品条码,无法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属于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
处罚款200元,上缴财政。
2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2
津和平市监处罚号〔2026〕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121号
2026年1月14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在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道长春道265号负一层101号店铺购买的标称“champion”卫衣是假冒商品。2026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地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标称“CAMEL”羽绒服9件及“champion”卫衣2件,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渠道及授权证明
1、没收标称“CAMEL”羽绒服9件及“champion”卫衣2件,合计11件商品;2、罚款4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83元。合计4183元,上缴财政
4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2
3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121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CAMEL”羽绒服及“champion”卫衣是从不明渠道购入的,后用于经营。
灰黑色“CAMEL”羽绒服购进了8件,购进价格为128元/件,销售价格是199元/件,销售了2件;黑色“CAMEL”羽绒服购进了3件,购进价格155元/件,销售价格是259元/件,未销售;“champion”卫衣购进了3件,购进价格58元/件,销售价格是99元/件,销售了1件;当事人不能说明上述侵权商品的合法来源和供货人信息,也未能提供销售侵权商品的进货票据、合同、账本等。
经查询,“CAMEL”商标,商标注册号:7977769;注册人:广东骆驼服饰有限公司;国际分类(第25类);专用权期限至2034年8月20日;
“”商标,商标注册号:4919880;注册人:广东骆驼服饰有限公司;国际分类(第25类);专用权期限至2032年12月6日;
“”商标,商标注册号:793580;注册人:冠军运动服饰香港有限公司;国际分类(第25类);专用权期限至2035年11月21日;
“”商标,商标注册号:18624840;注册人:冠军运动服饰香港有限公司;国际分类(第25类);专用权期限至2037年1月27日;
“CAMEL”羽绒服,经商标权利人鉴别,上述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比对,当事人销售的“champion”卫衣的标识与商标权利人注册的商标在排列顺序、图形外观、构图要素、排列组合、表现形式等方面相同或近似。当事人无法提供商标授权等相关材料,进货渠道不符合商业惯例,且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结合上述商品的销售价格、商品来源、材质、做工等情况,与正品包装、标识、防伪特征等存在差异,综上所述,我局依据《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判定以上商品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本案当事人违法经营额计算方式为“已售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乘以已售出侵权商品的数量加上未售出涉案商品的售价乘以未售出涉案商品的数量”,经计算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266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销售价格减去进货价格,经计算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83元。
1、没收标称“CAMEL”羽绒服9件及“champion”卫衣2件,合计11件商品;2、罚款4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83元。合计4183元,上缴财政。
4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