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熊信芳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信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8MA5UHPXK8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755号1幢1层附1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罚〔2023〕21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9月26日取得《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755号1幢1层附14从事食品经营、卷烟零售等活动。
当事人于2022年5月14日从永川区伏垚食品经营部购进了4瓶绿箭无糖薄荷糖(草莓薄荷味),购进单价:7.34元/瓶,包装上标注有:净含量23.8克,委托方:玛氏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344011601116,受委托方:箭牌糖类(上海)有限公司,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0305 A02等。购进后,当事人将上述食品对外销售,售价10元/瓶。
2023年3月1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有3瓶上述绿箭无糖薄荷糖(草莓薄荷味)在售,均已超过保质期。因当事人未建立详细销售记录,只认定现场检查时发现的3瓶绿箭无糖薄荷糖(草莓薄荷味)为超过保质期食品,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30元(10元/瓶×3瓶),无违法所得。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商品时虽然索取了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检验报告(生产日期2022.01.10),但未索取其购进批次绿箭无糖薄荷糖(草莓薄荷味)的合格证明文件。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