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新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观荣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22559738583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沙洋县后港镇荆玻大道18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01
(2022)沪0106民初290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荆门新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01
2022-09-21
(2022)沪0106民初290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荆门新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5647999.7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30
2022-12-20
(2022)沪0106民初2907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荆门新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笕尚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7-01
2019-06-06
(2019)鄂0822民初481号
荆门新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与陶**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3878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洋市监处罚〔2026〕65号
经查明,2025年12月8日,沙洋县第一小学委托第三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当事人为沙洋县第一小学学生校服购置项目供应商,双方于2025年12月29日签订《沙洋县第一小学校服购置合同》,确定由当事人生产、供应校服套装,合同明确每套校服单价为:夏装75元/套,春秋装100元/套。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根据实际征订学生人数,最终确定实际供货数量为夏装校服套装420套、春秋装校服套装380套,全部校服均已交付存放至学校。经核查,当事人本次实际生产夏装校服套装共计425套,其中备检样品5套:本局监督抽样2套,1套为初检样品本局已购买付款,1套为复检样品未付费;企业自检使用3套,以上样品均已拆解检测完毕,其余420套为实际供货产品,即本次被查封的全部产品。
另查明,当事人生产的不合格夏装校服套装下装所用面料系由当事人从佛山凯顺纺织有限公司购进,共计购进面料510米,单价13.2元/米,总金额6732元,该批次面料已全部投入校服生产,无剩余库存。当事人能够提供面料供货单位资质、购进合同、面料合格检测报告、进货票据及出入库台账资料。该不合格夏装校服套装下装由当事人自行组织生产加工,不存在委托第三方贴牌、加工等情形,该批次校服产品仅供应沙洋县第一小学,未销往其他区域。经核查,该批次夏装校服套装上装及春秋装校服套装经抽检质量合格,不存在质量违法问题。
同时查明,学校在接收校服时,查验了当事人提供的企业资质、校服套装合格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依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校服质量问题系当事人在生产环节造成,学校对到校校服仅承担临时代管保管职责,实行质量核验合格后由家长自愿缴费购买的模式,学校不代收校服款项、不收取任何劳务及服务费用。根据当事人出厂核算标准,该不合格夏装校服套装下装单独核算出厂销售价格为30元/条,成本价为16.98元/条,盈利13.02元/条。截至案发,该不合格夏装校服套装尚未正式发放给学生,未完成销售结算,当事人已销售结算产品仅为本局购买初检样品的1条,即违法所得为13.02元,本次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425×30=12750元。
案发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本局调查,主动落实隐患整改,于2026年6月5日向本局提交不合格校服召回申请,主动启动问题产品召回、消除安全隐患,并于2026年6月8日提交减轻处罚申请,分析产品不合格问题成因并进行相应整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夏装校服套装下装420条;
2.罚款6375元;
3.没收违法所得13.02元。
6375.00元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