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津苗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志红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559450424N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高家庄镇艾杨各庄1排16号(西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8-29
2016-08-29
(2015)东执字第6742号
天津津苗商贸有限公司与永安聚鑫(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6-05-10
2015-09-07
(2015)东民(商)初字第114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津苗商贸有限公司与永安聚鑫(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78.00元
民事案件
3
2015-11-18
2015-11-05
(2015)二中民(商)终字第111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安聚鑫(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天津津苗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队市监处罚﹝2024﹞91号
2024年7月12日,我局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京丰市监右安协查﹝2024﹞5007051号),函称天津津苗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怡牌儿童型鸡蛋宝宝鸡蛋(15枚,净含量:650克)”,该款商品被称为“儿童型鸡蛋”有何依据,是否符合相关生产标准。2024年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在经营场所内未发现鑫怡牌儿童型鸡蛋宝宝鸡蛋(15枚,净含量:650克)。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6月4日从天津市誉洋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购进了1920斤鸡蛋,购进价格是4。55元/斤。当事人购进此批次散装鸡蛋后,从中挑选一部分,将其装进张贴有“鑫怡牌儿童型鸡蛋宝宝鸡蛋(15枚,净含量:650克)”标签袋内,共计有26袋,合计33。8斤重。该批次袋装鸡蛋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销售给鲜果多(丰台)6袋;2024年6月20日销售给石景山-创辉店10袋;2024年6月21日销售给华彩荣盛超市10袋。销售价格均是13元/袋。当事人将剩余购进的普通鸡蛋以散装销售的模式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销售的袋装鸡蛋标签含有“儿童型鸡蛋宝宝鸡蛋”内容,当事人称“其是母鸡初产鸡蛋,营养价值丰富,里面含有十分丰富的优质蛋白质,适当摄入蛋白质可以促进宝宝肌肉生产发育,鸡蛋里面的蛋白质还可以为身体提供多种氨基酸,氨基酸可以帮助合成免疫球蛋白,有助于提高宝宝的抵抗力和免疫力。”经调查,此标签内容没有具体依据。上述行为满足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鸡蛋行为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338元,违法所得338元。
1。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38元。
2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