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石家庄市福粮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存路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85782370209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环城南路6号凯隆达高科农业创业园C区1-1号(前彪冢村段)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3
(2025)冀0191民初202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五常市大米协会
石家庄市福粮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4
(2025)冀0126民初8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家庄市福粮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灵寿县睿浩粮油门市
灵寿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4-05-20
2014-05-20
(2014)裕非执字第00025-1号
2014年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裕华区分局申请执行石家庄市福粮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一案行政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石处﹝2024﹞13012424000031号
经核查,石家庄市福粮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搬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环城南路6号凯隆达高科农业创业园C区1-1号(前彪冢村段),为节约成本在上述产品“八宝粥”和“乐氏福珍珠大米(分装)”继续使用裕华区剩余旧包装袋。通过执法人员查询《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企业名称变更后旧版标签使用期限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7)25号)》“本着节约资源、合理使用的原则,企业名称变更后,新旧包装混合使用的过渡期为6个月,自食品生产者企业名称变更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于2023年7月28日搬迁至栾城,截止案发,过渡期已超过6个月。鉴于当事人涉案数量较少,积极配合,责令当事人不得再使用原有旧包装。已出售的“八宝粥”因销售给个人,无法召回。
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产品“八宝粥”(生产日期2024年4月4日)3袋;2、处罚款7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600元,罚没款共计79600元。
70000.00元
石家庄市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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