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统鑫乾源科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梅文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769084930XY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路39号楼6单元三层6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15
(2021)京0109民初40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梅**,北京统鑫乾源科贸有限公司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9-2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统鑫乾源科贸有限公司,梅**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03
2023-03-31
(2022)京0109执1331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
梅**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4-09
2021-12-28
(2021)京0109民初40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统鑫乾源科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6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4-09
2021-12-08
(2021)京0109民初40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统鑫乾源科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石市监处罚〔2026〕291号
当事人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执法人员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年报情况,发现当事人存在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情形;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注册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登记注册的住所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且未公示实际经营地址;执法人员调取当事人登记管理档案留存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的构成要件。
现对当事人作出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0-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