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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瑞良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70990770XJ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西安曲江新区和谐路曲江国际金融中心20层1200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0
(2025)陕0723民初8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高新时安文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太阳谷大健康置业有限公司
洋县人民法院
2
2025-04-01
(2024)浙0205民初4890号
合同纠纷
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3
2024-09-30
(2024)陕0111民初1034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4
2023-12-14
(2023)陕01民终2562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陕西双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朱**,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3-01
(2021)陕0113民初41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26
2024-05-13
(2024)陕0116执313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朱**与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3-04-26
2022-12-27
(2022)陕0113执恢1465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恒生龙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3-25
2021-07-30
(2021)陕0113执613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恒生龙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1-24
2021-08-31
(2021)陕0113民初41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753575.92元
民事案件
5
2021-04-29
2021-03-29
(2021)陕0113民初1714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恒生龙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05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6﹞579号
2026年1月29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王惠民、王锋刚对西安安居物业服务集团房总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泰和居)项目日常检查中发现电梯资料管理混乱,未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资料,22号楼南梯、23号楼南梯和中梯维保记录最后一次维保记录在2025年12月25日,其中23号楼中梯维保卡显示维保日期12月22日的视频未见维保人员进入电梯,且下行按键失效,五方对讲不通,机房无照明,钢丝绳落槽;23号楼南梯导向轮异响,电梯运行厢异响,应急救援装置缺失;22号楼南梯31层、34层不平层,无标识,五方对讲不通。我局特种设备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对西安安居物业服务集团房总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泰和居)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西未)市监特令【2026】第002号,要求西安安居物业服务集团房总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泰和居)使用的电梯于2026年2月7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违规行为,并在自查合格后申请复查。2026年2月9日,二中队收到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转来的违法线索移交单(单号:202602【2026】005号)。2026年3月5日予以立案调查。2026年5月12日我局对西安安居物业服务集团房总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泰和居)使用的电梯的维保单位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询问调查,据当事人供述,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对泰和居小区开始进行电梯维保,该小区共有51台电梯,维保费用为每台电梯每月368元,当事人称其严格按照维保程序保养电梯,每个月对保养电梯进行抽检,当事人承认其公司存在监察指令书中的问题,已按照监察指令书对该小区电梯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6年5月12日调查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维保的3台电梯在2026年1月的抽查中存在22号楼南梯、23号楼南梯、中梯的维保记录,最后一次维保时间为2025年12月25 日,“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确认”栏未签字,23号楼中梯钢丝绳落槽,南梯导向轮异响,应急救援装置缺失。陕西星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属于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维保的3台电梯违法所得为1104元。
1.没收违法所得1104元; 2.罚款20000元; 共计21104元。
20000.00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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