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翻江镇振新连锁超市桃林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自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381MA4NB9BK3P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湘乡市翻江镇桃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市监处罚〔2024〕147号
1.“鲜卤柴火干”,包装上标注的信息如下:执行标准:GB 2712,产品类型: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商:平江县娇娇嘴食品厂,产地:湖南岳阳,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543062605500,储存方法:阴凉避光处,净含量:100克,保质期:常温180天,生产日期:见喷码(2023/10/05)。该食品进货价3.8元/包,购进数量10包,销售价5元/包,超过保质期后没有销售,截至2024年7月2日,库存4包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20元,无获利。
2.“清凉薄荷糖(砂糖、淀粉糖浆型)”,包装上标注的信息如下:产品标准号:SB/T10018,配料:砂糖、葡萄糖浆、食品添加剂(天然薄荷脑、食用香料),制造商:石狮黎祥食品有限公司,产地:福建省泉州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335058100211,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净含量:20克,保质期:常温12个月,生产日期:见包装封口处(20230518)。该食品进货价2.5元/包,购进数量50包,销售价10元/3包,超过保质期后没有销售,截至2024年7月2日,库存25包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83.33元,无获利。
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总计103.33元,超过保质期后没有销售,无获利。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4年7月2日,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现场笔录。
证据二:现场检查照片六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视听资料。
证据三:2024年7月2日,《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及清单各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强制措施扣押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书证。
证据四:2024年7月2日,对当事人经营者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的陈述。
证据五:《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书证。
证据六:《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书证。
证据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的截图》照片一份,证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的书证。
1.没收在扣的过期食品:4包“鲜卤柴火干”、25包“清凉薄荷糖(砂糖、淀粉糖浆型);
2.罚款30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