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安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安家慧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2MA7J47NH3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苑开发区III-2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龙市监处罚﹝2025﹞60号
经查,黑龙江安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在客房内提供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化妆品标识中除注册商标标识之外,其内容必须使用规范中文。使用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文的,应当与汉字有对应关系,并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要求。”的要求。该单位所使用的“FOGGY SURFACE WTTH SOFT”补水、保湿喷雾,属于化妆品,为2025年5月17销售方提供试用的试用品,该单位未对该试用品仔细检查核对,放置在606号房间使用。经执法人员检查,606号房间在放置该化妆品后,直至执法人员检查期间并未有顾客入住。 当事人黑龙江安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的法人安家慧,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分,到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航市场监管所接受询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确认。我局于2025年5月26日对当事人涉嫌化妆品标识中的内容未使用规范中文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5年5月19日的第一次现场笔录; 证明事项:2025年5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黑龙江安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2.2025年5月19日《责令改正通知书》齐龙市监责改[2025]1135号; 证明事项:2025年5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黑龙江安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进行责令改正。 3.2025年5月26日的第二次现场笔录 ; 证明事项:2025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黑龙江安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复查。 4.2025年5月26日的《询问通知书》齐龙市监询问[2025]1104号; 证明事项:通知当事人接收问询调查 5.2025年5月30日的询问笔录 证明事项:制作笔录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交代的违法事实 。 6.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明事项:合法有效的主体经营资质。 7.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事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8.现场照片; 证明事项:涉案化妆品的违法事实。
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自由裁量理由和告知情况,依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 1.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