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振兴液化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永清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223054922026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孤山镇花塔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府市监处罚﹝2023﹞58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鉴于案发后府谷县振兴液化气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综合考量,给于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6万元
60000.00元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2
府市监处罚﹝2023﹞60号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6万元,上缴国库。
60000.00元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