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果租赁有限公司平南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蓝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21MA5Q68MN2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附城村李村四队59-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住建罚决字〔2026〕9号
当事人于2026年1月17日,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多处城市市政道路上实施了违规停放共享车辆的行为,违反了《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伍拾元(¥11250.00元)的行政处罚。
11250.00元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3-26
2
平住建罚决字〔2025〕6号
该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多处市政道路上违规停放共享车辆,该行为违反了《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3000.00元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4-28
3
平住建罚决字〔2025〕7号
该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多处市政道路上违规停放共享车辆,该行为违反了《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伍拾元整(¥3650.00元)。
3650.00元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4-28
4
平住建罚决字﹝2025﹞5号
该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多处市政道路上实施了违规停放共享车辆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柒佰伍拾元整(¥6750.00元)
6750.00元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4-28
5
平住建罚决字﹝2024﹞29号
该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多处市政道路上实施了违规停放共享车辆,此行为违反了《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捌拾伍元(¥6885.00元)。
6885.00元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12
6
平住建罚决字﹝2024﹞21号
该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多处市政道路上实施了违规停放共享车辆,严重影响城市整洁、畅通、有序,妨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此行为违反了《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
1200.00元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5-22
7
平住建罚决字〔2023〕32号
该公司2023年4月6日因在平南县城区的多处市政道路存在不规范停放、不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共享车辆,该行为违反了《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元)。
3800.00元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22
8
平住建罚决字﹝2023﹞8号
2023年4月6日天津松果租赁有限公司平南分公司的车辆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城区的多处市政道路存在违规停放,该行为违反了《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13350.00元)。
13350.00元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