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蜀河镇永红酒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从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8MAB2YR7W48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蜀河镇七家洼村十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旬市监处罚〔2024〕41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食品小作坊生产主体资格合法。当事人对其生产销售的上述该批次散装酒(加工日期:2023-7-22)的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当事人对本局现场检查时下达的上述《责令改正通知书》(旬市监责改〔2023〕ZF2-3号)无异议,按照本局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上述批次不合格散装酒并召回及整改,结束后将召回整改情况书面提交本局。当事人于2023年7月22日加工生产的散装酒精,共生产了125公斤(250斤),抽检了2.2公斤,我局查封了108.1公斤,剩于14.7公斤送人5公斤,其余的9.7公斤当事人自己喝了。销售价格是36元/公斤,抽检酒的金额是79.2元,故当事人生产加工的散装酒违法所得79.2元。涉案货值4500.00元。因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散装酒未对外销售,所以不用进行公告召回。送人的5公斤散装酒已使用完,未召回。当事人2023年9月9日向本局提交了涉案上述该批次散装酒的整改情况书面材料,该店承诺,以后将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小作坊相关法规制度规定,严把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购进关,并严格按照生产标准,生产工艺,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进行生产,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
没收查封扣押的散装酒108.1公斤,没收违法所得79.2元,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45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4579.2元。
4500.00元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