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孝康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春燕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4MAC8G1W778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3楼1301、1302、13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西市监处罚〔2025〕17号
经调查查明,该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开始在抖音平台进行养生保健类服务的推广宣传,发布短视频中含有“孝康堂推拿馆终于开到城西了,他们家可是西宁的金牌好店,在抖音上有4.7的高分……”“这里是专业足疗按摩,享受40分钟推拿+热敷,神清气爽无负担”的宣传内容,并附加团购链接,引导消费者团购。该宣传短视频未标明“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或者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予以处罚”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拟作行政处罚如下:
处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