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长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喻长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2MA49Y0FT0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红安县永佳河镇正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红安市监处罚〔2023〕171号
-
当事人销售热轧带肋钢筋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规定,已构成了销售热轧带肋钢筋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行为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予以追究。本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全面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主观过错程度、整改情况以及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等诸多因素,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程度和当事人的实际经营状况,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60元;
2、处以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11180元 ;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1440元。
11180.00元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