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之景国际旅行社(重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郎社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60N52D6H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9号1幢12-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9
(2025)渝0107民初10765号
劳动争议
杨**
美之景国际旅行社(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文综(旅游)罚字﹝2026﹞第000006-1号
?2026年6月24日,重庆市“民呼我为”向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支队转办,关于重庆美之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2026年6月13日组织的“重庆无渝伦比4日游”旅行团,团中游客徐女士(举报人)在行程中投诉导游赵渝在旅游包车上向游客兜售商品,有游客进行现场购买的问题。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张敏(22000721034)通过微信向举报人徐女士调查询问了兜售物品的问题,要求美之景国际旅行社提供了该游客的出团计划表。2026年6月26日,执法人员张敏22000721034、温治玄22000721021在九龙坡区交通委员会的协助下,找到了旅游包车渝A367G6所属公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高速运输分公司),向该公司吴经理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调取了渝A367G6旅游包车在6月16日的车载视频,里面的确有导游在车上推销维C的保健品。执法人员对该原视频进行现场拷贝。2026年6月29日,经批准,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依法对本案进行立案调查。2026年6月30日执法人员向重庆美之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发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旅行社负责人及导游赵渝到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2026年7月1日,该旅行社部门负责人易黎明和导游周东栋,持美之景国际旅行社委托书、旅行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导游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到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调查,通过笔录确认导游赵渝于2026年6月16日在旅游大巴车上向游客售卖维C保健品的事实,并向执法人员提供了收款记录。根据导游收款记录时间比对车载视频导游推销的时间,两者基本吻合。导游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
1、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2、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6-09-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5-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