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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平康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云珍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7MAC824F11J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小新街14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嵩市监罚﹝2024﹞62号
当事人于2020年11月在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小新街147号从事药品销售,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名称为嵩明民康大药房,由于管理不善,于2022年9月停止经营,注销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于2023年2月7日在同一地点办理了名称为嵩明县平康大药房的营业执照,之后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由于现场核查达不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药品经营许可证未成功办理。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1月15日使用已经注销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嵩明民康大药房,注销日期:2022年9月5日)复印件从云南通用建联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青霉素V钾片、罗红霉素干混悬剂等24种药品(详见随货同行单),货值金额1734元。截至2024年1月23日,除我局扣押的药品(感冒软胶囊10盒、罗红霉素干混悬剂10盒、小儿感冒颗粒4盒)外,其余药品均已销售,所销售药品违法所得共计1574元。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
一、责令关闭; 二、没收以下药品:感冒软胶囊10盒、罗红霉素干混悬剂10盒、小儿感冒颗粒4盒; 三、没收违法所得1574元; 四、罚款1000元; 以上合计2574元。
1000.00元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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