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雷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06865400437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4
(2025)内0102民初4708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弘睿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4
(2025)内0102民初4708号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弘睿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1-06
(2024)内0105民初1689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范**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4
2024-12-26
(2024)内0105民初1689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范**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5
2024-11-06
(2024)内0105民初1138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弘睿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6
2024-08-25
(2024)内01民终424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7-03
(2024)内0105民初3313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李**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8
2022-09-15
(2022)内0102民初6472号
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海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9
2022-09-15
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海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2-09-06
(2022)内0102民初6472号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海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16
(2024)内0105民初3313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16
2024-08-26
(2024)内01民终424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238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5-12
2018-09-13
(2018)内01民终1939号
劳动争议
刘**、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6286.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5-12
2017-03-27
(2018)内0105民初382号
劳动争议
刘**与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33.80元
民事案件
4
2017-10-30
2017-03-10
(2016)内0105民初9769号
劳动争议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胡*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7-10-26
2017-03-10
(2016)内0105民初9769号
劳动争议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胡*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10-26
2017-09-15
(2017)内0105民初3717号
劳动争议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贾**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5-03-10
2015-03-10
(2015)新行初字第00002号
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被告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j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赛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5号
现查明 2023年4月24日,赛罕区消防救援大队派监督员对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经营的海德酒店进行双随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场所17楼消火栓无水,控制柜主机有故障点,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 0568号)、询问笔录一份、证人证言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 2023年4月24日,赛罕区消防救援大队派监督员对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经营的海德酒店进行双随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场所17楼消火栓无水,控制柜主机有故障点,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 0568号)、询问笔录一份、证人证言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呼和浩特海德海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4000.00元
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赛罕区大队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