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博济康中医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04MA0MXWLD4J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光荣道238号天韵大厦1-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幸处罚﹝2026﹞1号
当事人办理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诊疗科目是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发布的广告是补蛀牙成人树脂补牙3MZ250、根管治疗任意牙位、微创拔牙上颌正位智齿拔除套餐单颗、成人超声波洗牙含抛光单次节假日通用、牙齿美白美学仿生瓷贴片,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发布的广告使用医疗用语。当事人从青山区元素广告店花费50元用于美团平台口腔治疗功能宣传页面的制作费用。当事人提供了2张商品套餐划线价的收费凭证。
罚款100元。
100.00元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青山区知识产权局)
2026-01-12
2
青市监幸处罚﹝2025﹞46-2号
2025年5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购进的5包非吸收性外科缝线聚酰胺(带针尼龙线)生产日期202005,失效日期202504,产品批号:N200504,产品注册证号:苏械注准20152651225,该二类医疗器械已过期。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警告;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青山区知识产权局)
2025-09-11
3
包青医保处字﹝2024﹞第001号
传染病四项采购检测试剂数量小于实际使用数量,参保患者未做检查而收取费用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将退回未检查多收取费用并将按1.2倍罚款。
10800.00元
青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4-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