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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壁(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纪动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33327464822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学路138号4幢B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2025)沪0114民初51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岩壁(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上海垚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2
(2025)沪0114民初51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岩壁(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上海垚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3
2025-02-10
(2025)沪0114民初51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岩壁(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上海垚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4
2021-05-26
(2020)云2823民初15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双版纳岩壁工贸有限公司
陈**,马**,云南兆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勐腊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18
(2025)沪0114民初51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岩壁(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上海垚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7
买卖合同纠纷
岩壁(上海)涂料有限公司
上海垚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6﹞142025008327号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15年07月09日,主要从事水性涂料的生产(除危险化学品)。2025年7月8日,当事人生产了25桶净味优易涂2合1内墙水漆(批号:2025070808603),每桶20kg,共500kg。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净味优易涂2合1内墙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对当事人生产的净味优易涂2合1内墙漆进行抽检,样品数量为6kg。经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检验,根据检验报告(NZJ(2025)JC01-05389)显示,当事人生产的净味优易涂2合1内墙水漆,耐洗刷性项目不符合GB/T9755-2024《净味优易涂2合1内墙水漆》标准规定的面漆合格品要求,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产品的生产成本为3.2元/kg,共生产了500kg,生产成本为1600元,被抽检6kg,销售单价为3.2元/kg,无违法所得。库存为25桶(494kg)。根据当事人涉案产品销售单,规格20kg,单价70元/桶,故货值金额为1750元。2025年12月22日,现当事人已结合产品检验报告中的不合格项目,查找不合格原因,做好产品质量的把控。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0.1750万元
1750.00元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2
沪市监嘉处﹝2025﹞142025007682号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15年07月09日,主要从事水性涂料的生产(除危险化学品)。2025年3月10日,当事人生产了40桶净味全效墙纸基膜(批号:2025031008619),每桶18公斤,共720公斤。2025年3月13日,当事人将40桶上述产品销售至无锡百佳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单价为70元/桶,每桶18公斤,共720公斤,销售金额为2800元。2025年4月,在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至无锡百佳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检验报告编号:2025AJJG00031),甲醛项目不符合GB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甲醛含量技术要求为小于等于50,检验检测结果为106,判定为不合格,故上述产品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上述产品的成本单价为40元/桶,生产了40桶,生产成本为1600元,销售单价为70元/桶,销售了40桶,销售金额为2800元,认定为货值金额。2025年7月6日,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2025年7月8日无锡百佳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上述未售产品退回,故当事人召回数量35桶,召回同时当事人将货款退回无锡百佳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召回后,当事人于2025年7月8日将上述不合格产品销毁,实际销售数量为5桶,违法所得为150元。2025年9月25日,当事人结合产品检验报告中的不合格项目,查找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原因为员工对标准不了解,质量控制不到位,企业将做好产品质量的把控和对员工的培训。
罚款0.56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600.00元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5
3
沪市监嘉处﹝2024﹞142024007210号
当事人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
罚款0.256000万元
256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9
4
沪市监嘉处﹝2024﹞142024006867号
当事人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0.024000万元,罚款0.208000万元
208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9
5
沪市监嘉处﹝2024﹞142024000355号
当事人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同时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0.075000万元,罚款0.375000万元
375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