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豆腐山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新丽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00063841034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信阳浉河区南湾乡石山咀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0-19
民间借贷纠纷
刘**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2
2021-12-01
(2021)豫1502民初721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刘**
信阳市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豆腐山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任**,陈**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3
2019-09-11
(2019)豫1502民初5938号
合同纠纷
刘**
信阳市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豆腐山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9-03
民间借贷纠纷
刘**
信阳市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豆腐山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张新丽;陈发宝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2
2021-12-07
(2021)豫1502民初7219号
企业借贷纠纷
刘**、任**等企业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25
2020-12-08
(2020)豫1502执3647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信阳市新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17
2020-12-08
(2020)豫1502执36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信阳市新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2-17
2020-12-08
(2020)豫1502执3656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信阳市新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16
2020-12-08
(2020)豫1502执3654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信阳市新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2-15
2020-08-10
(2020)豫1502执277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刘**、信阳市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豆腐山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12-04
2019-10-28
(2019)豫1502民初5938号
合同纠纷
刘**与信阳市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豆腐山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唐**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375.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6-06
2019-04-24
(2019)豫15民终100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苏**、信阳市南湾湖风景管理区豆腐山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5-31
2018-12-15
(2018)豫1502民初5928号
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与宋**、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89259.4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5-31
2018-12-15
(2018)豫1502民初5923号
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与宋**、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0097.97元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