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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众诺机电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圣云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2MA61219853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山路28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0
(2024)渝0112民初29413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同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众诺机电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5〕13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3日经登记机关核准成立,住所为为重庆市江北区西环路8号1幢25-9、25-10,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等业务。2024年12月12日,当事人与重庆一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重庆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从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期间,由当事人向重庆一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梁平区帝豪时代城2期的18台电梯(曳引与强制驱动型)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电梯维保单价为250元/月/台,总价54000元,维保方式为半包,保养内容实际为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提供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合同上为《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2025年5月14日和5月28日,当事人派遣其电梯维保人员潘昌波、龙俊、王国飞对梁平区帝豪时代城2期小区7栋2单元的2台电梯(注册代码31105002282018093014、31105002282018093015)进行半月维保。当事人未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需开展31项维护保养项目,但当事人维保人员实际只开展了16项维护保养项目,未开展的需维保项目有:1机房、滑轮间环境、2驱动主机、3制动器间隙、4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5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6层门地坎、7层门自动关门装置、8层门门锁自动复位、9层门门锁电气触点、10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11底坑环境、12底坑停止装置13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共计13项,剩余2项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和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维保项目维护保养项目该型电梯不涉及。2025年6月10日,当事人的电梯维保人员对梁平区帝豪时代城2期小区9栋的2台电梯(注册代码31105002282019078633、31105002282019078632)进行半月维保时,同样存在未开展上述13项应当维保的项目的情况。为使电梯维护保养结果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相关要求,当事人的维保人员开展上述6台次半月维保后,在手机微信小程序无纸化维保上每个维保项目均勾选已维保,选填维保时间合计30分钟以上,未按实际维保时间和项目填写电子维保记录。2025年6月11日和6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分别对梁平区帝豪时代城2期小区7栋2单元的2台电梯(注册代码31105002282018093014、31105002282018093015)和梁平区帝豪时代城2期小区9栋的2台电梯(注册代码31105002282019078633、31105002282019078632)的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50元;2、罚款16000元;罚没款合计16750元。
16000.00元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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