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和田县丝路果园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买提肉孜·吾甫尔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3653221MA77XJ286G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巴格其镇布坎拜尔村26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5)23号
(一)发票违法问题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经检查,你合作社2020年11月、12月向乌什县通达进出口有限责任合作社(以下简称通达合作社)开具的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6500192130、发票号码04480481-04480483、04480498-04480500;发票代码6500201130,发票号码00500956-00500963),货物名称为核桃仁,金额合计为1,275,229.41元,税额合计为114,770.59元,价税合计为1,390.000.00元进行检查。 2020年11月记-001号、12月记-003会计凭证中发现你合作社开具的上述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合作社法人买提肉孜·吾甫尔称,通过名叫阿里木·库尔班的朋友介绍认识的艾热提,11月和12月与通达合作社销售核桃仁的业务是由艾热提介绍,分别于2020年11月20日和2020年12月5日签订了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270,000.00元和1,120,000.00元,两份合同均约定由购买方承担运输费用。 经核实,2020年11月20日通达合作社通过对公账户(尾号7215)向你合作社对公账户(尾号1183)支付货款270,000.00元,当天你合作社将该笔货款通过法人买提肉孜·吾甫尔个人账户汇款至通达合作社员工陈凤英、艾来提、中间人阿里木·库尔班三人的个人账户及微信转账合计256,500.00元。2020年12月14日、12月15日通达合作社通过对公账户(尾号7215)向你合作社对公账户(尾号1183)分别支付货款600,000.00元和520,000.00元,该两笔货款分别于12月15日、12月22日通过买提肉孜·吾甫尔个人账户汇款至阿里木·库尔班,再由阿里木·库尔班个人账户转到通达合作社员工艾来提个人账户,合计460,000.00元。共计回流资金716,500.00元,回流方式为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 你合作社以通达合作社负责运输为由,无法提供相关的出库单、运输单据,通过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关于提供案件证据资料的复函,通达合作社所取得运输发票已经查实为虚开的运输发票。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的问题 我局通过核实银行流水、对相关农户进行询问,你合作社在2020年和2022年,在未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利用他人身份信息,为自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5份,发
其他违法,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