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凯圣食杂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淑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2MA1F7XK164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学府名邸A4-A5-86号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处罚〔2025〕36号
2025年7月21日,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兰西镇镇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兰西县凯圣食杂超市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食杂超市从业人员何德辉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我局执法人员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兰市监责改[2025]425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兰市监当罚[2025]425号),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2025年7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2025年7月21日,对当事人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中要求当事人改正的内容进行复查,发现该食杂超市从业人员何德辉仍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日,经报请县局主要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兰西县凯圣食杂超市从业人员何德辉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销售活动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送餐人员,以及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相关产品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的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明需随身携带或者存放在生产经营场所”之规定。
建议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500.00元)
500.00元
-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