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智谛达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辉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MAD6R4QQ2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一路31号融园国际酒店一期综合楼1号塔楼(写字楼)16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400号
一、关于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与芒果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芒果金融”)合作的相关事实。
经询问,当事人称其公司代表于2025年11月15日在泰国普吉岛与自称“芒果金融”董事会成员的林总、何总会面,并就合作事宜进行了初步洽谈。2025年11月17日当事人公司代表回国后,一名自称“芒果金融”代表的名为何其锐的人士于2025年11月18日至19日主动来访当事人公司及武汉科极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极米公司”)进行调研,并口头表达了合作意向,期间提供了部分所谓“芒果金融”的资料。
基于上述接洽形成的合作意向,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5日举办了“重塑产业结构 引领行业未来 暨汇金领航产业数字化发布会”的招商活动(会议),并在该活动(会议)上与“何其锐”以“芒果金融”代表身份签署了战略合作文件。在该活动(会议)上,当事人对其与“芒果金融”合作进行相关商业宣传,举办“武汉市智谛达科技有限公司与芒果金融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同时宣称“芒果金融有限公司”为“协办方”、“汇金领航是香港芒果金融领投的创新型RWA孵化平台”、“芒果金融,专业伙伴,共赴增长新征程”等信息。当事人称该活动(会议)有200余人参与,但是无相关成交记录。
当事人另称活动(会议)当晚,何其锐私下向其索要巨额“好处费”人民币100万元,当事人当即严正拒绝。次日何其锐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擅自离开。随后,芒果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假冒芒果金融名义开展所谓“创新性RWA”商业活动的严重声明》。当事人称其随即尝试联系何其锐,但何其锐已彻底失联。2025年 11月27日,另有两名自称“芒果金融华中地区负责人”盛海中、史总的人士主动联系当事人董事黄涛先生并于次日与黄涛和朱宇峰见面。当事人向其提供了何其锐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对方声称“芒果金融”并无“何其锐”此人,并提出三点建议(包括联合寻找何其锐、要求当事人公开道歉、以及申请所谓“真正合作”),当事人对此未予回应。
为核实“芒果金融”实际情况,当事人董事黄涛于2025年11月28日前往其提供的香港注册地址(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3楼2305-06室)进行实地查访,但在该地址未找到“芒果金融”公司。另在芒果金融的发布声明之后,当事人立刻组织对参与的客户进行取消与芒果金融合作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汇金领航”的相关事实。
2026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一路31号融园国际酒店一期综合楼1号塔楼(写字楼)16楼的经营现场进行核查,现场发现其经营现场走廊墙面有4块2.5m x 2.5m展布,展布上标有“KIM汇金领航”“集团核心背书 主体身份:香港汇金集团旗下尖端科技品牌”等文字;现场总裁室有白底展布1块,同样标有“KIM汇金领航”字样;此外,公司大门左侧走廊还有11块标有“KIM汇金领航I香港汇金集团(Hongkong HuiJin Group--旗下尖端科技品牌)”字样展板。经询问调查,当事人称其与香港汇金集团、汇金领航并无实际合作关系,相关名称是由一名自称老金的团队为其于2025年10月底打造,用于招商运营,并且已于2026年4月3日将所有带有“汇金领航”相关字样的宣传物料,进行了拆除。当事人从2025年9月搬至东西湖区新城一路31号融园国际酒店一期综合楼1号塔楼(写字楼)16楼经营现场到2026年3月期间,无相关交易及经营收入。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提供不真实的合作关系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