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煌 | 注册资本:164.475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2MA3450R80B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东侧正祥中心负一层B02号商铺-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2
(2023)闽0105民初30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林*,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2
2022-08-23
(2022)闽01民初1630号
合同纠纷
福州迈睿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沐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8-10
(2020)闽0102民初196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林*
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4
2020-08-10
民间借贷纠纷
林*
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5
2020-06-30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福建聚核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磐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林*,王*,福州市鼓楼区蜂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郑*,黄**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6
2020-04-21
民间借贷纠纷
孙**
林*,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黄**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7
2019-11-20
(2019)闽0102民初1477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姚*
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黄**,林*,郑*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9-18
(2020)闽0102民初1965号
民间借贷纠纷
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
2020-05-24
(2020)闽0102民初1965号
民间借贷纠纷
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3
2017-08-17
(2017)闽0103民初341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福建先科实业有限公司
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2-02
2020-12-03
(2020)闽0102执异111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庄芃、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24
2020-08-11
(2020)闽0102民初196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林*与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5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23
2020-02-24
(2019)闽01民终9486号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林*、黄**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3
2019-09-05
(2019)闽0102民初1903号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姚*、胡*等与林*等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05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0-29
2020-04-27
(2019)闽0103民初494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孙**与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6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10-23
2020-04-26
(2020)闽01民辖终98号
合伙协议纠纷
郑*、福建聚核投资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20-09-23
2020-04-17
(2020)闽0102执1191号
劳动争议
李**、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9-02
2020-08-26
(2020)闽0102执436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庄*、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08-17
2020-05-12
(2020)闽0102执1185号
劳动争议
陈**、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08-17
2019-11-29
(2019)闽0102执6312号
劳动争议
郑**、福州睿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鼓市监﹝水部﹞企吊﹝2025﹞112号
经查,当事人连续2年未年报,且连续113年未进行纳税申报,至案发之日止,当事人未补报年度报告或办理注销登记,也未联系我局。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的行为应该视为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决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3-0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